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和我省制定的《云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本省2023年国库现金管理(第八期)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期国库现金管理招标金额为250亿元,存款期限为1个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期存款商业银行。
二、招标条件
(一)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确认的符合资质的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拥有足额的可供质押的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质押数额为定期存款金额的105%,地方政府债券质押数额为定期存款金额的115%。
三、招标时间
招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30-11:00。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于10月30日前到省财政厅(五华山省政府院内)517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做好投标工作。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