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聘请外部专家为公司员工进行培训,专家的差旅费由我公司承担,请问专家的动车发票我公司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答:不可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31 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所以,贵公司聘请外部专家的动车发票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31 号
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 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
2019 年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