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2023/10/25 10:50:55

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哪些?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属于金融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包括三个步骤:

⑴取得

⑵持有期间

⑶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确认:

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不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资产负债日,投资企业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面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利息时,借机'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上列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机'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或'应收利息'科目。

涉及到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借:应收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